安全第一
安全高于营收
船长拥有最高权限,并有义务在条件不安全时拒绝出航——平台绝不因安全原因的取消而处罚。
安全第一
船长拥有最高权限,并有义务在条件不安全时拒绝出航——平台绝不因安全原因的取消而处罚。
对所有乘客进行 3–5 分钟强制安全简报:救生衣位置、禁入区域、灭火器与逃生通道、饮酒规定;儿童在开放甲板须全程穿着救生衣。
救生衣不少于船上人数的 110%(含儿童尺码)· 带抛绳救生圈 · 在检灭火器 · 急救包 · VHF 或两部手机,并存有港务、救援与 VNYC 热线号码。
触及任何一道即停航:(1) 证件过期或船员配备不足;(2) 救生衣、消防或救生设备缺失,或乘客超员;(3) 天气超限或有禁航指令。
平台记录每份证件的有效期并提前 30/14/7 天提醒——过期自动下架。甲板巡查每小时至少一次并记入日志。任何事故(含险情)24 小时内上报。安全演练至少每 6 个月一次。
船舶登记 · 有效检验证书 · 责任保险 · 乘客意外险 · 船长与轮机长证书 · 足额船员名册 · 营业执照 · 安全承诺。上线前另须通过 100 分制实地勘察。
依据 VNYC 安全手册、包船运营规程及现行规范(66/2025/TT-BXD 通知 · QCVN 72:2025/BGTVT)。